2024年6月17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具体情况如下:立案依据:2024年6月6日,商务部收到中国畜牧业协会代表国内猪肉及猪副产品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申请人相关猪肉和猪副产品的合计产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关于申请人资格的规定,且申请书中包含了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故依据相关条例决定立案调查。调查期: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被调查产品及范围:被调查产品为生猪屠宰加工后的产品,包括鲜、冷、冻猪肉,鲜、冷、冻猪的食用杂碎等,主要供人食用。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多个税则号下,其中05040029和05040090税则号项下非猪产品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调查方式:商务部可采用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向有关利害关系方了解情况,进行调查。通常在规定的登记参加调查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利害关系方发布调查问卷,利害关系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预计结束时间:本次调查自2024年6月17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25年6月17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6个月。欧盟是全球最大猪肉出口地,中国是全球最大猪肉消费市场,也是欧盟最大猪肉出口国,2020年至2023年期间,中国自欧盟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占中国同类产品总进口量的年均比例达54%。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表示,调查机关将依法开展调查,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权利,并根据调查结果客观公正作出裁决。
|
|